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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7-04-19 15:21  

西综治办发〔2017〕7号

    各镇,街道综治委、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舆论氛围,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平安建设知晓率,动员和倡导社会各方及人民群众共建平安西乡,现就今年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平安西乡,我参与、我知道、我满意”为主题,以综治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等活动为载体,按照坚持正面宣传、和谐稳定鼓劲的要求,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势和方法,大张旗鼓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平安西乡创建活动,为提升我县社会治安满意率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社会各界创建平安西乡的成效。深入宣传中办、国办《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市、县关于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

   (二)宣传党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职、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报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大局能力的工作情况;宣传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情况。

   (三)宣传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部门、“一村一警”法治工作联络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完善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做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的情况。

   (四)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情况;宣传人民群众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红袖章”平安志愿者、平安家庭互助小组长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和见义勇为事迹。

   (五)重点宣传今年全县开展的“十大专项行动”,宣传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们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重点宣传地区整治,有效解决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打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犯罪的情况;宣传通过“严打”整治行动使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的情况。

   (六)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手段,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宣传形式

   (一)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做到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信息,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舆论氛围。

   (二)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富有各自特色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卡片、挂图、传单、宣传画、公益广告以及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同时扩大网上宣传力度,调动组织网民参与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不同层次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率和知晓率。

   (三)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紧密结合镇(街道)、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要求,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规模大、范围广、层次多样的宣传活动,将宣传活动向村(社区)、家庭延伸,努力把宣传活动搞好、搞活、搞扎实,使平安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时间安排

    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5月进行;第二阶段在11月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综治委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今年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宣传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为宣传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确保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培育亮点,务求实效。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在宣传活动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上求突破,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要特别注重宣传效果,使良好的宣传效果体现在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之中,切忌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注重发现、总结、培养工作中的鲜活亮点和经验,不断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推上一个新层次。

   (三)加强督导,及时反馈。各镇(街道)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图片、视频等相关信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表彰宣传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鲜活事迹。

   (四)认真总结,按时汇报。各阶段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各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对宣传活动进行认真分析,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并将书面材料分别于5月25日和11月25日前报县综治办。

    联系人:代立晖       电话(传真):6227002

    邮  箱:164255454@qq.com

 

                                         西乡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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