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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一案一报告一研判”工作制度的通知
2017-03-31 09:53  

西综治委发〔2017〕1号

各镇(街道)综治委、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快速查处重大刑事案件、平稳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事)件,确保社会治安安全有序、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就对重大案(事)件实施“一案一报告一研判”工作制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案”范围

   (一)造成1人(含1人)以上死亡的刑事案(事)件;

   (二)重大系列盗窃、故意伤害或因特殊人群管控不当造成的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

   (三)其他危害社会或引起媒体、社会广泛关注的群体性事件或案(事)件。

    二、“一报告”程序

   (一)初报。发生上述重大案(事)件后,由涉案(事)件镇、街道和相关职能单位将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情况以及基本案情用书面方式在24小时内及时报县综治办。

   (二)再报。在初报的基础上,由涉案(事)件镇、街道和相关职能单位将重大案(事)件的调查情况、处置措施、处理结果和社会反响进行较为详细的报告

    三、“一研判”事项

    相关镇、街道综治委在案结事了后,要组织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将重大案(事)件的发生原因、造成的后果、采取的主要方法、措施、处置情况及结果进行收集整理,并召开分析研判会,及时对案(事)件进行分析、讨论、研判,汲取不足、总结经验,切实防止再次发生同类案(事)件。对命案、民转刑案(事)件、群体性事件要形成书面研判材料上报县综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推行“一案一报告一研判”工作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平安西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和综治委成员单位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确保“一案一报告一研判”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预防预测。各镇、街道和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立足于防控各类风险的要求,通过“一案一报告一研判”工作制度,及时预防、预测问题、有效解决问题、通过网格员、信息员、“红袖章”群防群治队员等力量全面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深入分析其产生原因,准确把握其演变趋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努力掌握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主动权。

   (三)严格督查考核,兑现工作奖惩。县综治办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督导检查,强化问责问政,特别是对发生命案不报告、不研判、不预防的镇、街道进行专项督查。对报告制度不落实的镇、街道和单位实施约谈、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措施;对造成“民转刑”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西乡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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