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编委《关于印发中共西乡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编发〔2015〕67号)文件精神,县委政法委是县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置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年度工作任务
1.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着力提升“两率一度”;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督促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反邪教工作,指导做好警示教育、无邪教创建、重点人员教育转化工作;
4.牵头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5.完成县委、政府及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委维稳办、市委610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县委政法委为一级预算单位,县综治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县委维稳办、县委610办设在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于2011年6月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5名。资产总额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8万元(含公务用车2部,其中1部为省委政法委配备)。
五、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6年财政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32万元,与2015年的175.78万元相比,增加33.65万元,增幅为3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工资福利支出及新增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2016年预算支出为23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32万元,与2015年的相比增加58.54万元,增幅为43.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工资福利支出及新增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维护稳定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与2015年相同。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23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32万元(公用经费26.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6万元,在职及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支出35.92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维护稳定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
(1)公用经费支出明细:
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4.2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护费0.3万元,租赁费0.36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2.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
(2)项目支出明细:
综治工作经费支出明细: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3.2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
维稳工作经费支出明细: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8万元,培训费3.2万元,劳务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万元。
3.“三公” 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政府采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2016年“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8.46万元,比2015年下降10%;会议费支出预算1.8万元,比2015年下降10%,培训费预算支出3.2万元,比2015年上升40%,培训费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因各镇(街道)机构改革、基层基础薄弱、综治维稳工作新形势下基层适应能力较弱等需加强培训力度。
六、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附表1:部门综合收支总表
附表2:部门预算收入预算表
附表3: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附表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附件5: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6: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7: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