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7月17日,骆家坝镇维稳办邀请峡口法庭、峡口派出所在骆家坝镇九年制学校参与一起校内矛盾纠纷调解。在学校领导的共同努力下,从当事人三方“共赢”角度出发,成功调解了此次纠纷。保证了学校教育秩序的正常运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6月27日,骆家坝镇九年制学校六年级学生吴某在早操跑步过程中,绊到同班同学张某脚上摔倒导致受伤,班主任立即将其送至镇卫生院检查,同时与吴某家长联系。经镇卫生院医生检查后发现孩子右手臂肘关节骨折需要住院治疗,于是学校老师与其家长立即把吴某送至西乡县人民医院,经手术住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6227.24元。住院期间,吴某家属多次找到学校,要求张某一方垫付医疗费用,而张某家长认为本次意外的发生不是自己孩子有意造成,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自己孩子绊倒张某,不愿意承担责任。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就此事把双方家长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但意见都未达成一致。
校方考虑到本次纠纷的特殊性,找到镇政府,请求镇司法所参与调解,镇党委谯书记立即联系峡口法庭、峡口派出所共同协助参与本次矛盾纠纷的调解。在认真倾听三方当事人陈述事情经过和意愿后,法庭庭长和派出所民警进行了耐心的析法释法、温情疏导,终于三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得以圆满解决。(骆家坝镇 何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