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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法院院长讲办案故事
2017-10-19 09:27  

    为传播法治声音,展示法院文化,彰显司法改革成果,10月18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了“院长讲办案故事网络视频大赛”。来自汉中各个县(区)的10名法院院长依次亮相讲台,向干警和网友们讲述自己的办案故事,分享自己的体会感悟。

    西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家武给大家讲述了他主审的一起因抢劫引发的刑事案件,题目为《赌桌上的抢劫》。2016年10月26日被告人刘天明之妻经营的茶铺对外营业,主要经营棋牌娱乐,后被害人张某、谢某几次到茶铺打麻将赢取部分现金,10月31日19时许张某、谢某又到茶铺同被告人刘天明及其妻弟王某打麻将,期间刘天明因手气不好输了五百余元。刘天明因怀疑张某、谢某联手打“和牌”与二人发生言语冲突,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扬言剁手,因张某、谢某二人不愿掏钱,被告人刘天明便用菜刀刀背砍在谢某左手前臂,又用菜刀平面拍在谢某左手,谢某又将其钱包里的钱掏出放在麻将桌上。之后,刘天明遂电话通知其弟刘某过来帮忙,刘天明便从刘某处夺过棒朝张某左大腿及左肩部各打一棒,后对张某捜身并从其身上搜出钱夹,将其中的钱取出扔在麻将桌上。经刘天明妻弟王某清点,麻将桌上张某、谢某掏出的现金共计3100元,又继续逼迫张某再拿5000元,张某称没钱,刘天明就让张某交出汽车钥匙作为抵押,拿5000元再来取车。因谢某称没钱给小孩看病,刘天明给了谢某200元后,张某、谢某离开。后张某、谢某到西乡县中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张某左肩部、左大腿软组织挫伤,谢某左前臂皮肤挫伤,左手软组织挫伤。案发后,被告人刘天明之子代其向张某、谢某退还了现金2900元,取得了张某、谢某的谅解。法院对刘天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没收作案工具菜刀一把。

    讲述过程激情洋溢、饱含深情、发人深省,既有权威、严谨的阐释,也有生动、鲜活的解读,通过法理与情理的剖析将法律的公正和温情传递给社会,让听众们了解到了基层法院的工作,也真切的感受到了基层法院院长的魅力风采、责任担当、法治信仰和为民情怀,更加深了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理解。余院长在他的演讲中讲到:“我也将以这次院长讲办案故事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司法改革中“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积极投身到办案一线,多办案,办好案,身体力行的示范和带领全体法官干警,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宣传者,为护航实现伟大复兴的法治中国梦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本次院长讲办案故事大赛通过新浪网进行了同步直播,汉中中院官方微博也全程实况直播。汉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明德,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岗、各县区法院法官代表及中院干警等100余人在比赛现场共同倾听了院长们讲述的精彩办案故事。(西乡县人民法院  刘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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