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扶贫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就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论、新要求。在这场扶贫攻坚战中,人民法院也不能缺位。
2018年1月9日,申请人刘柱华因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了解到刘柱华系贫困户,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十级伤残,花费数万元医疗费并负债累累,妻子患糖尿病多年,女儿又远嫁他乡,经济极为困难。我院在立案时,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人决定缓交诉讼费1308元,开启法律扶贫绿色通道,并指派专人负责审理,在法律扶贫绿色通道及我院法官黄琼的帮助下,该案在一月内就顺利审结,对申请人应负担的诉讼费500元也决定免收。
“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的事麻烦你们了!现在的政策越来越好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当51岁的刘柱华含泪对我们的干警说出这些感谢的话语时,我们深深感受到了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我们任重而道远。
进行司法“精准扶贫”,是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的切实之举,是促进司法工作规范健康发展的现实路径。西乡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与社会各方面共同精准发力,聚力推进精准扶贫,努力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西乡法院 黄琼 王晶)